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 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